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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建立日期 2025-04-11
- 最後更新 2025-04-11
本署持續推動旨揭計畫,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之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,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,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,發揮志願服務之影響力。
申請資格為15-35歲青年至少6人(含)以上組隊、研提12小時(含)以上志願服務方案,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。
詳細計畫內容: 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